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

長期服務 文/傅三川同學

 二十年前的文章:

長期服務


上星期,我出席救世軍教會為已服務了二十年的軍官(牧師)而設的一個退修會。這是一個讓長期在「戰場」上作戰的軍官們有休息的機會,使他們疲乏的軀體得到復原和「充電」,並趁此機會去接受「醫治」及「療傷」。在我而言,這個退修會最重要的卻是讓我有一個寧靜的時間和環境,去對過往事奉的工作及日子作一深切的反省。這實在是一個難能可貴的機會!


與神學院的同學聚舊時,一般都會話說當年,彼此舊事重提一番。在笑聲中,除了回憶昔日同窗時共有的趣事外,我們亦分享個人在這二十多年工作中的經歷、彼此交換心得及體會,更在禱告中記念那些因種種的「傷亡」原因而已離開事奉工場的同學們。當年,我們同班的同學共有四十多位,現在仍留下來在救世軍工作的卻不到一半的人數。


能在同一個機構或組織裡工作二十年,委實是一件很不容易做到的事情,尤其是在現今的社會中,更可算是鳳毛麟角。或者會有人認為這類的工作態度,顯示出當事人其實是缺乏了奮發向上的雄心壯志,甚至會因此被視為一種「沒出息」的表現。再者,救世軍軍官除了因年資而獲「升官」之外,「發財」是絕對不會發生的事情。所以,在退修會的默想過程中,當我面對著「我為什麼仍願意留在救世軍中服務?」這條問題時,心裡的感受立時泛起了不少漣漪。


我想,從個人的角度來看,我真正要面對的問題卻是:「有甚麼令我能願意繼續留下來事奉呢?」為糊口嗎?為責任嗎?為面子嗎?為個人的興趣?為實踐自己的抱負?因工作帶來的成就感?抑或因害怕失業?坦白的說,我發現,上述沒有任何一個答案能構成足以令我繼續留下來服務的理由,因為這些問題都是從一個以自我及自私的動機作為出發點的。


若單就責任來說,這些年來,我領悟到一個人能在工作上做到「盡責任」、「盡本份」,其實並不足夠。因為,他可以是機械式地公事公辦,而對其所做的工作完全沒有感覺,並因而缺乏了應有的工作熱忱。這猶如一個做丈夫的,若他只會「盡責任」地履行婚約中的要求,而沒有發展婚後與配偶的愛情,使二人能繼續在愛中成長的話,這段婚姻一定會是痛苦難捱,甚至會變成悲劇收場。


其實,要使自己可以保持著昔日對事奉的那份激情,而能繼續在同一工作崗位中努力以赴,是因為在這二十年的工作中,我見證及體會到上帝的作為。許多時候,透過福音的信息,我看到頹癈的生命得到了改變、破裂的關係得以復合、灰心絕望的人能重獲新生的希望。我又看到頑疾雖侵蝕著人的身體健康,但卻不能對人的靈魂造成任何威脅。這一切實在令我驚歎不已!

其次,我更體會到,無論是給人一杯水喝、為需要的人提供一袋食物、向病患者探病問候、或是為無家可歸的人安排住處等,這都是我在事奉中最感到榮幸而又不配的事情。正如聖經說:「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(上帝)的身上了。」


回顧過往這二十多年的時間,但願自己的生命亦能隨著在事奉中所體會到的而獲得改變及成長,好使在未來的日子中,能進一步去享受事奉所帶來的恩典和福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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